1、不可抗力的状况说明
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订立时不可以预见、不可以防止并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。这类状况一般超出了合同双方的控制范围,且其发生和后果是没办法预见的。
不可抗力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:
1.自然灾害,如台风、地震、洪水和冰雹等极端天气事件;
2.政府行为,比如土地征收、征用等行政行为;
3.与社会异常事件,譬如罢工、骚乱等社会动荡状况。
这类原因都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导致实质性影响,使得合同一方或双方没办法根据原定计划实行合同义务。
2、不可抗力的主要原因有什么
法律快车提醒,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主要原因:
1.不可预见性:这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根本没办法预见。假如某个事件在合同订立时是可以预见或者应当可以预见的,那样它就不构成不可抗力。
比如,船长在出海前未收听天气预报,结果遭遇风暴致使货物受损,这里的风暴对于船长来讲就不是不可抗力,由于他未能履行适当的预见义务。
2.不可防止性:即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,假如导致的后果是可以防止的,那样该事件也不构成不可抗力。只有当没办法采取任何手段加以防止时,才拥有不可抗力的特点。
比如,船只在海上遇见风暴,但附近就有避风港却不进入,致使货物受损,此时船方需承担责任,由于避风手段是可采取的。
3.不可克服性:这是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没办法加以克服,即毫无方法加以阻止。这意味着即便采取了所大概的手段,也没办法阻止事件的发生或其导致的后果。
政府或社会行为,如政策的变化、国家政权的交替等,也会构成不可抗力原因。
3、民法典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
《民法典》对于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:
1.第一百八十条: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根据其规定。不可抗力是不可以预见、不可以防止且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。
2.第五百九十条: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,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,应当准时公告他们,以减轻可能给他们导致的损失,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免除其违约责任。